经开区茶园大道以南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招标答疑及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经开区茶园大道以南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项目答疑及补遗发布。本答疑及补遗文件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相关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一律以本答疑及补遗文件内容为准。
答疑部分
问题一:鉴于目前业绩p图满天飞,假业绩严重危害市场公平,强烈建议招标人业主证明采用固定格式,纳入资格审查条件,自拟格式的业绩证明一律无效!!!
回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
问题二:鉴于目前业绩p图满天飞,假业绩严重危害市场公平,强烈建议招标人业主证明采用固定格式,纳入资格审查条件,自拟格式的业绩证明一律无效!!!
回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
问题三:鉴于目前业绩p图满天飞,假业绩严重危害市场公平,强烈建议招标人业主证明采用固定格式,纳入资格审查条件,自拟格式的业绩证明一律无效!!!
回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
问题四:鉴于目前业绩p图满天飞,假业绩严重危害市场公平,强烈建议招标人业主证明采用固定格式,纳入资格审查条件,自拟格式的业绩证明一律无效!!!
回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
问题五:清单子项中,内衬钢套管和紫外光固化修复,在管网修复平面图中,是分开做法,现实中是现在内衬钢套管再做紫外光固化修复,请在图纸上明确做法。
回答:做法详见图纸设计说明18页“4.3非开挖修复工艺设计”内容。
问题六: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工程规模:改造管网长度6公里及以上的包含管网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请问我公司提供新建管道长度在6公里及以上的的市政公用工程不满足要求吗?请招标人给出具体相关依据,不要因为此项目为改造项目就必须要求改造项目,这就是变相的限制潜在投标人!
回答:详见补遗。
问题七:根据市政资质承接范围:市政二级资质就可以承接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为什么招标文件要求市政一级资质?
回答:本招标文件编制参照建筑企业资质标准2014版中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故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八: 业绩要求为包含管网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请问管网部分造价金额应该如何体现?
回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所提供资料无法体现市政公用工程中管网部分造价金额的,还需提供业主证明。
问题九:我司成立于2022年,成立不足三年,是否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回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十:******委员会2024年10月22日成文2024年10月28******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详见网址:******/zwxx_166/gsgg/202411/t******_******.html)中“四、监督管理:(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渝建管〔2022〕129号)及有关规定开展动态监督检查。市外企业承揽业务所在区县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企业入渝后的日常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企业在本辖区承揽业务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而《重庆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渝建管〔2022〕129号)(详见网址:******/zwgk_166/zfxxgkmls/zcwj/qtwj/202205/t******_******.html)中“第五章? 动态监管检查结果处理:第十六条 对于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给予1个月整改期。整改期内,对本市企业,屏蔽受检资质信息,不得申请受检资质的升级、不得以受检资质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且不得重组、合并、分立受检资质。对市外入渝企业,屏蔽入渝信息,企业可继续实施屏蔽前在渝已承揽的工程业务,但不得在渝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不得注销入渝信息,且不得在本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与整改和在渝已承揽的工程业务无关的事项。”以及渝建管〔2024〕160号(详见网址:******/zwxx_166/gsgg/202409/t******_******.html)、渝建管〔2023〕131号(详见网址:******/zwgk_166/zfxxgkmls/zcwj/qtwj/202306/t******_******.html)、渝建管〔2023〕212号(详见网址:******/zwxx_166/gsgg/202310/t******_******.html)、渝建管〔2023〕9号(详见网址:******/zwxx_166/gsgg/202301/t******_******.html)************管理局《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以及《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资格审查部分(七)承诺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明确约定投标人绝对不能存在“(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请问本项目会按照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吗?会坚定对提供“虚假承诺”说“不”吗?假如提供“虚假不实承诺”参与了投标又不是前三名,评标专家、业主、监督又没及时发现,又该怎么处理呢?尊敬的业主请问你们又认为哪些情况属于“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呢?
回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编制,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已明确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同时招标文件已明确约定,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的情形以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准。
补遗部分
现将“经开区茶园大道以南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的补遗通知如下: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业绩规模要求修改为如下,招标文件中其他相关部分均对应修改:
3.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包含管网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
若同时设置了工程造价和工程规模要求,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工程造价:管网部分造价金额3978万元及以上
工程规模:改造或新建管网长度6公里及以上
特别提示:
1、请各投标人下载本次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2、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招 标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