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征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建设项目征地
拆迁补偿安置总体实施方案》意见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快推进我县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和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海南省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办法》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土地征收制度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总体实施方案。现对该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1.公示时间:30天(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27日)
******人民政府网站(baoting.hainan.gov.cn)。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btxzgj@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室,邮政编码:572300。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和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4.咨询电话:******。
附件: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总体实施方案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总体实施方案.doc
关于征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建设项目征地
拆迁补偿安置总体实施方案》意见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快推进我县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和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海南省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办法》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土地征收制度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总体实施方案。现对该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1.公示时间:30天(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27日)
******人民政府网站(baoting.hainan.gov.cn)。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btxzgj@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室,邮政编码:572300。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和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4.咨询电话:******。
附件: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总体实施方案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总体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