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亭县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车管理办法(代拟稿)》公开征求意见
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保亭县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车管理办法(代拟稿)》,按照《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8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
******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邮政编码:572300。
3、意见请在征求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意见。
附件1:保亭县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车管理办法(代拟稿).docx
附件2: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docx
******公安局
2024年9月25日
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保亭县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车管理办法(代拟稿)》,按照《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8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
******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邮政编码:572300。
3、意见请在征求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意见。
附件1:保亭县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车管理办法(代拟稿).docx
附件2: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docx
******公安局
2024年9月25日